Wednesday, May 1, 2013
基督徒居家生活的原則
關於基督徒的行為,聖經中並沒有規條式的要求,只說隨從靈而行(羅馬書八14,加拉太五16等)。此外也有大方向的原則。請讀:
凡事我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;凡事我都可行,但無論那一件,我總不受牠的轄制。(哥林多前書六12)
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;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建造人。(哥林多前書十23)
所以你們或喫、或喝、或作甚麼事,一切都要為榮耀神而行。(哥林多前書十31)
關於『事情本身』,必須是『有益處』;
關於『自己』,必須是『不受轄制』;
關於『別人』,必須是『建造人』;
關於『神』,必須是『榮耀神』。
http://recoveryversion.com.tw/Style0A/026/FunShow011.php?B=46_10_31_0_2
如果你以前有抽菸習慣,我不能要求你戒菸,但我相信聖靈會帶領你。如果你還不清楚,在神話語的光照下,抽菸『有益處』嗎?你『受其轄制』嗎?它『建造人』嗎?它『榮耀神』嗎?
基督徒可以酗酒嗎?可以暴飲暴食嗎?可以飆車嗎? 如何穿著? 如何選擇休閒活動?....
願意我們不僅在聚會中屬靈,更是在日常生活中屬靈 -- 在我們的言行舉止中活出神來。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a9OA-J4xBw4&list=PLGWdXLLNOqrd_XLGr7JnzU5r0qFKJyrYX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