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論是教會歷史, 或我們個人的經歷, 都清楚給我們看見, 神的創造, 神的啟示, 和神的審判, 這三步常是神在我們身上作工的次序...為什麼神一直有創造, 有施恩, 又有審判? 簡單的說, 神要人在祂面前, 存著敬畏與敬虔事奉祂. 甚麼叫敬畏?敬畏就是怕我們在神面前有得罪祂的光景, 就如罪惡, 世界, 血氣, 肉體, 驕傲和人意等. 甚麼是敬虔? 敬虔就是我們一切的生活行動, 工作事奉,都讓神調和,讓神從我們身上活出來. 所以敬畏和敬虔,乃是我們在神面前的生活該有的兩面. 一面是拒絕一切神之外的東西, 另一面是讓神實際的調和在我們裡面, 使我們充滿神, 像神, 而彰顯神.
然而, 這裡有一個難處, 就是在我們實際的生活中, 我們並不是這樣地敬畏和敬虔. 許多時候, 我們在神面前放鬆, 憑肉體, 血氣活著. 一有這種光景, 我們在生活行動和工作事奉中, 就把神放在一邊.... 這就是神來審判的原因. 神的審判就是煉淨, 為要除掉我們身上的不敬畏和不敬虔. 神的審判也就是神的震動; 凡是能被震動的, 無論是世界, 血氣, 肉體, 自己, 人意, 都要被震動掉.
神在我們身上的審判, 既是善意的, 完全是為祂恩典的工作開闢一條道路, 我們對於神的審判就該有一個正確的態度. 我們該有一個審判自己的態度, 來接應神的審判. 我們若因神的審判而謙卑俯伏下來, 神的審判就為我們開一條道路, 叫神豐富的祝福能臨到我們身上.
然而, 我們若是遇到神的審判, 依然麻木不仁, 甚或抗拒神的審判, 一直留在黑暗中, 神的審判就成了我們的虧損. 所以, 神的審判在我們身上, 到底有甚麼結果, 是益處, 還是虧損, 這全看我們如何對待神的審判. (摘自"活神與復活的神" 第五章, 台灣福音書房出版)
祂來了,就要為罪,為義,為審判,使世人知罪自責。(John 16:8)
神所要的祭,就是憂傷的靈;神阿,憂傷痛悔的心,你必不輕看。(Psalm 51:17)
... 我必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,也與心中痛悔和靈裏卑微的人同居,...(Isaiah 57:15)
...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。 ... (1 Peter 4:1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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